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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市村民林地被征未得到补偿,讨要补偿遭拘留殴打

  举报人:吕武,男,45,满族,农民,现住四平铁东区山门镇靠到村3组

  举报人:刘金香,女,49岁,满族,农民,住址同上,系吕武之妻

  被举报人: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政府,区长鲍金双、招商局局长谷科

  被举报人:四平市铁东区山门镇人民政府,镇长杜大宽

  被举报人:魏国良,原山门镇靠到村村书记

  举报请求

  1、请求上级领导依纪、依法追究被举报人相应的责任

  2、被举报人为举报人足额支付林地征用补偿费。中广核风力发电曾与政府签订合同,约定土地卖给风力发电多钱一亩,我们要求按照这个合同约定的价格给予补偿。

  3、如不能按合同补偿,那么我们请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征地拆迁补偿暂行条例》的规定给予补偿。

  4、我们请求责任单位赔偿我们因维权产生的车费、误工费及其他应得费用。

  事实与理由

  1985年,我们在靠到村开垦荒地栽植果树、落叶松与刺槐树,以父亲吕海龙的名义领取了东四字第43号林权执照。父亲去世后,我们继承了这块林地。2008年,该林地变更到举报人吕武名下。

  2010年8月,四平市铁东政府,及山门镇政府,及时任靠到村村书记的魏国良,以招商引资为名,利用职权之便,不发公告,也不同村民协商,擅自与四平中广核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签订《占用林地补偿协议》,征用举报人林地建风电设施。

  我们被占用的林地面积为3975平米。我们的林地里有果树、落叶松、刺槐,但我们未得到补偿。为申明权利,我们试图阻止电力公司施工,却遭到魏国良组织地痞流氓暴力殴打。他们还把我们拽到镇政府门口殴打。我们报警后,派出所不出警。

  我们被迫到北京举报,山门镇镇长王国延带警察将吕武抓回到山门镇派出所,行政拘留5天。我们不服,多次找铁东区公安局及山门派出所催要拘留手续,至今未拿到。吕武妻子于2014年6月12日至2014年6月17日被拘留5天。

  2015年5月25日,我们到吉林省长春市省政府门口再次举报,鲍金双、谷科、山门镇派出所崔所长,在政府门口把我们强行带走。催所长带的9人,连打在骂,将吕武眼睛打红,胳膊打紫,另外两人在大街上捞吕武妻子,像捞狗似的。

  我们犯了什么法?为什么要受到这样的对待?

  举报人联系电话:13624449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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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签:四平市 林地 村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