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安全网首页 网站导航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首页 > 安全 > 湖南 > 正文

常德这12批次食品不合格 提醒身边人别吃了

原标题:权威发布!常德12批次食品不合格,这些大米、面包、油条、纯净水...不能吃!

  今年7月份,常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240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28批次,不合格样品12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1.在湖南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常德武陵大道店抽检的紫茄瓜(茄子),镉(以Cd计)的检出值为0.089mg/kg,标准规定为≤0.05mg/kg。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

  2.在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府坪街道体育东路社区新一村市场2号摊位抽检的黑茄子,镉(以Cd计)的检出值为0.13mg/kg,标准规定为≤0.05mg/kg。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

\

网络图

  3.石门县都得利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都得利湿米粉,大肠菌群5次检出值分别为3.8×

  103CFU/g、5.2×103CFU/g、4.9×103CFU/g、4.0×103CFU/g、5.3×103CFU/g,标准规定为5次检测结果均不得超过102CFU/g且至少2次检测结果不超过20CFU/g。检验机构为常德市食品检验所。

  4.鼎城区石板滩镇谢武大米加工厂生产的丝苗王(大米),黄曲霉毒素B1检出值为11.6μg/kg,标准规定为≤10μg/kg。检验机构为常德市食品检验所。

  5.在石门县龚佑兵酸辣粉店抽检的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出值为278mg/kg,标准规定为≤100mg/kg。检验机构为常德市食品检验所。

  6.常德市澧县三平治食品厂生产的肉松面包,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出值为1.5g/kg,标准规定为≤0.5g/kg;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检出值为3.022,标准规定为≤1。检验机构为常德市食品检验所。

  7.津市市绿达米粉有限公司生产的津欣米粉(湿米粉),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为0.061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常德市食品检验所。

  8.津市市绿达米粉有限公司生产的津欣米面(湿米粉),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为0.020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常德市食品检验所。

  9.安乡县力泉纯净水厂生产的力泉桶装饮用纯净水,检出铜绿假单胞菌,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常德市食品检验所。

\

网络图

  10.湖南省桃源县龙泉山泉水厂生产的抚琴山泉水,检出铜绿假单胞菌,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常德市食品检验所。

  11.在临澧县平安零食屋抽检的标称为梅河口市实全土特产有限公司生产的开口松籽,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为0.7g/100g,标准规定为≤0.50g/100g。检验机构为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12.在湖南恒安纸业有限公司食堂抽检的标称为湖南省佰家珍食品有限公司南山分公司生产的湘舟牌小米辣,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为0.3g/kg,标准规定为≤0.1g/kg。检验机构为常德市食品检验所。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责成武陵区、石门县、鼎城区、澧县、津市市、安乡县、桃源县、临澧县、常德经开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并要求上述监管部门责令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不合格产品的核查处置情况将定期向社会公布。

  监督抽检食品详细信息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

  特此公告。

  常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8月3日  (责编:RMAQW)

    标签:常德 批次 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