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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梓学校:举行安全与法制教育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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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12日,双峰县沙塘乡桑梓学校举行期中表彰大会,并有幸邀请到了双峰县公安局的肖银锄警官与双峰县人民法院的谢兰法官,对学生进行安全与法制的教育。

  上午九时整,谢峥嵘校长主持期中总结表彰大会,对桑梓学校半学期以来的工作与学习进行了总结,他指出:在桑梓全体教师与学子的努力下,学校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各方面进步显著。在此代表学校对全体师生表示感谢。随后他对每个年纪的任课教师与学生进行了点评,总结优点指正缺点,并加以勉励。之后对半学期以来涌现的优秀学子颁奖并组织拍照,全体师生以热烈的掌声表示祝贺。

  九点半全体师生高举欢迎肖警官的到来,肖警官敬礼以示回应。通过互动式的提问,首先问学生:我们学校为什么叫桑梓学校?“桑梓”代表什么意思?通过解释让学生明白桑梓学校是我们的家。他指出:所有的教育必须养成良好的习惯,良好的习惯比学习成绩更重要。因此,他向学生提问:我们要养成什么习惯?通过互动,让大家明白了要养成哪些好习惯。他告诉大家初步养成一个好习惯要21天,养成一个一辈子的好习惯需要90天。并举了不少例子让大家明白,养成好的习惯比成绩更重要,健康合格的成长比成功更重要。随后他进行交通安全教育,用一系列触目惊心的数据来警示大家:双峰县平均每天发生20起事故,平均每年交通事故7000多起,平均每年死亡70多人等。通过这些数据,他提醒大家坐车安全,并告诉大家不要坐摩托车上下学,提醒家长要佩戴头盔骑摩托车。小孩子不能坐小车的副驾驶,小孩子最安全的位置应该坐在驾驶员的后面。然后他用许多事例说法,警示大家生命只有一条,不能做违反交通规则的事,否则造成的后果不堪设想。

  10时5分,谢法官进行法制教育讲座。她告诉大家,《刑法》第十七条规定,满14岁未满16岁有以下行为将遭受刑法的处罚:故意杀人,故意伤人或使人重伤,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品。她通过一系列的事例告诉大家,不要做一个法盲,要学会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也不要养成社会上的坏习惯,不要随意效仿网上的行为。最后她希望大家能够主动学法,养成好的行为习惯,并对全体师生表示祝愿。

  通过此次活动,桑梓全体师生感触良多,提高了大家的安全防范意识。认识到学习法律和养成好的习惯的重要性。最后,谢校长代表桑梓学校表达了对两位领导的感谢,全体师生以热烈的掌声欢送他们的离去。(编辑:RMAQ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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