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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河长制落地“有拳头”,违法有“痛感” 常宁依法查处一起非法电鱼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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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常宁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市公安局开展非法电鱼专项行动,并在湘江常宁段鲤鱼塘水域查获一起涉嫌非法电鱼案件,目前,犯罪嫌疑人谢某某已依法刑事拘留。此举是我市深入践行河长制,让河长制落地“有拳头”,违法有“痛感”,全力打好河湖管理攻坚战,构建健康美丽河湖的一项有力举措。

  据了解,湘江(常宁段)、春陵水、宜水自2020年1月1日起,实行为期10年的常年禁捕。常宁市农业农村局执法大队在湘江(常宁)段巡查时发现有人非法电鱼,现场查扣380伏大功率发电机的电鱼船一艘及大量渔获物,随即联系公安局进行证据固证,后经鉴定,谢某某使用的工具系禁用工具。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谢某某系衡南县栗江镇憩山村人,如实供述了自己在湘江干流禁渔期内非法电鱼的犯罪事实。目前,谢某某因涉嫌非法电鱼已被移送公关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下一步,常宁市将继续加强打击非法电鱼的整治力度,在沿河两岸加强宣传和日常巡查管理,做到守河有责、守河有方、治河有效,多措并举,全面深化河长制,切实维护河道生态环境,让每条河流都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编辑:RMAQ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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