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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正式建立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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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网讯(通讯员:向艳红) 新化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是由新化县司法局统筹提供的,旨在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和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所必需的法律服务机构。新化县司法局整合了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公证服务等多项法律服务资源建设而成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选址在新化县司法局一楼办公大厅。

  2016年10月8日,新化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开始试运行。 2016年11月2日,在不断完善的基础上,新化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通过娄底市公共法律服务科验收,正式成立。服务大厅实体平台总面积为520平方米,设置有接待柜台区、等候休息区、公证服务区、法律援助区、法治宣传教育区、资料档案区等五个功能区;接待柜台区设置有法律咨询岗、法律援助岗、公证服务岗、投诉受理岗四个岗位,以确保广大群众能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享受到“功能全、服务广、一站式”的优质高效公共法律服务。

  一、经费投入。为保障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正常运行,新化县司法局将公共法律服务经费列入了财政预算,将公共法律服务事项纳入政府购买项目,以确保基本公共法律服务的常态化、可持续。

  二、人员配备。新化县司法局按岗位设置安排局骨干人员分管、负责法律服务中心的建设运行。截止到2016年12月15日,全部法律服务中心人员已到岗到位,其中有中心负责人1名,法律援助工作人员6名,公证服务人员5名,政府购买法律服务工作人员3名。

  三、制度设置。为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量和水平,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务,新化县法律服务中心制定了首问责任、一次性告知制度、公开承诺制度、限时办结等基本制度。同时完善了律师坐班和局领导值班制度,按照法律咨询岗、法律援助岗、公证服务岗、投诉受理岗等四个岗位建立律师坐班制度。对值班人员明确了首问责任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

  有效整合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大力拓展公共法律服务领域,不断提高公共法律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快建立健全符合国情、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基本法律服务需求,是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保障。新化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经济困难和特殊案件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开展法律咨询、辩护、代理、公证等法律服务事项,我们致力于让人民群众更方便快捷地获得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

    标签:新化县 服务中心 法律    编辑:龙芳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