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楠竹遗落惹祸 夜行摔伤索赔

人民安全网讯(通讯员彭运良 朱镇完)9月26日,在湖南省双峰县蛇形山镇,通过镇司法所工作人员的耐心调解,谢某虽然感到懊恼,但最终还是听从了调解人员的意见,同意支付胡某全部医疗费用,至此,一起因楠竹引发的赔偿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9月12日傍晚,蛇形山镇檀湾村村民谢某向洪福村亲戚家借了一批楠竹,并用小四轮运回家准备建新房子用,途经青岭村时,由于绑得不牢遗落了几根楠竹在马路上。9月13日凌晨零时三十分左右,胡某骑摩托车回家,因天黑没看清,撞到楠竹上发生事故,造成左脚背骨折,其家属闻讯后将胡某送往医院治疗。

事发后,胡某的家属几经打听,得知楠竹是谢某遗落在马路上的,于是找到谢某要求支付医疗费并赔偿相关费用,但谢某认为自己不是故意遗落的,不愿赔偿,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直至胡某出院后仍未就此事达成调解意见。在此情况下,胡某向蛇形山司法所申请调解。调解员通过实地调查走访,详细了解事发经过后,认为谢某虽然在主观上不存在故意,但事实上已构成了侵权,因此理应承担侵权责任。于是找谢某反复做思想工作,同时以法说理,告诉谢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在公共道路上倾倒、遗撒妨碍通行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有关个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虽然谢某不是故意的,但是确实给胡某造成了损害,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在调解员的耐心劝说下,谢某同意赔偿胡某医疗费等相关费用。做通了谢某的工作后,调解员组织双方当事人坐下来协商赔偿事宜,胡某及其家属知道谢某不是故意的,对其侵权行为也给予了谅解,并没有提出过高的赔偿要求,在调解员的合理建议下,双方就赔偿事宜达成了一致意见,并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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