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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温季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在湘和省属企业:
    我省进入高温季节以来,持续出现高温、雷雨甚至洪涝交替的极端天气,容易造成人员疲劳、设施设备异常和危险化学品性质不稳定而导致事故。为确保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就进一步做好高温季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职工的防暑降温工作。当室外温度超过35℃时,各化工企业要根据企业生产特点合理调整职工工作时间,防止高温对职工健康的伤害。要合理配置、完善各类防暑降温设施,在作业场所、值班间、休息室、待班宿舍等场所采取通风降温措施。对不能正常运转的,要及时维修或更换。要改善作业环境,为一线作业人员提供必要的清凉饮料和急救药品。掌握职工身心状况,对身体不适应室外岗位、高温岗位的职工要及时作出调整。强化劳动纪律管理,对串岗乘凉、睡岗现象进行严肃查处,严禁疲劳上岗。
    二、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督促企业立即组织由生产、安全、设备等部门组成的检查组,开展高温季节预防性安全大检查,一是对重要生产车间、原料产品库区、供电供水单元进行全面排查,二是对工艺技术管理制度、设备维护保养管理制度、安全操作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三是对防暑降温、防雷电、防汛、防台风、防建筑物倒塌等管理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四是岗对位操作人员熟练掌握本岗位职责、工艺流程、危险有害因素、应急处置方法等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明确整改期限,落实责任人员和资金,限期整改到位。
    三、加强设施设备管理。做好各类生产装置、设备和安全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加强对防雷、防静电、现场报警、安全防护等装置的定期检测,提高安全、消防等设施的完好率,确保设备设施完好和运行安全可靠;加强现场设备巡查,及时掌握设备运行状况,消除设备安全隐患,特别要加强油库、化学品储罐等重大危险源的巡检,确保各项安全设施完好、正常。企业停产进行设备检修,必须严格执行停开车制度,制定检修安全方案,落实高温季节检修安全措施。
    四、加强对现场直接作业环节的安全监管。进一步完善并严格施工动火、进罐作业、高空作业、临时用电、重物吊装、危化品仓储、危化品装卸运输、检修施工等各项特种作业的安全管理制度。从事有限空间作业的,进入作业前,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通风、检测等。高处作业、露天设备检修作业等要避开在高温时段作业,坚决不允许高温下长时间作业。要督促企业对员工遵守安全制度及操作规程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并严格考核。 
    五、加强危险化学品仓储工作。要根据高温、雷雨交替的气象特点,落实仓储安全措施。对在各类仓库存放的危险化学品,特别是遇水、遇潮发生反应的危险化学品,要采取防水防潮等措施,确保储存的安全;露天储罐要严格实行喷淋降温制度。雷雨天气应停止装卸物料,必要时切断电源。
    六、抓好重大危险源的监控。要加强对生产现场重大危险源的监测监控,落实各项监控措施,防止发生火灾、爆炸、泄漏事故。
    七、加强应急救援准备。各化工企业要针对本企业高温季节安全生产特点开展针对性的应急演练,如氯碱企业要加强突发性停电的应急演练,提高事故防范、处置能力,安排好必要的抢险队伍和救援装备、物资,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落实好化工企业领导带班制度。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全员应急能力。 
    八、严格加强企业治安保卫工作。强化门卫安保和重点部位安全巡查工作,严格核查外来人员出入,确保安全。
    请各市州局迅速将本通知转发各县市区安监局,并告知辖区内相关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和重点使用单位,督促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确保安全度过高温季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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