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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名举报农安县国土资源局卢群 宋廷柱(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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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稿位置截图

  2009年吉林省农安县小城子乡原党委书记邵本龙为了卖我们潘家屯村的371524.8平方米的耕地和未利用土地,与农安县草原站张辉和张丽英勾结,把该地说成是草原,接着对耕种该地的20来户的村民以触犯了(草原法)第46条和66条之规定为借口,私自下发了《草原违法行为处罚通知书》,又进行了罚款(材料附后),以此来威胁和欺骗村民放弃耕种该地,为邵本龙出卖该地打开通道。村民不服,引起上访,农安县草原管理站又给上访村民开具了(小城子乡潘家屯村8社戚凤江与小城子乡政府有争议的地块确系天然草地)的不符合实际的虚假证明(材料附后),以此来欺骗村民,防止上访。当时我们去长春市畜牧局上访,给我们的答复是农安县小城子乡没有天然草地,也没有草原。由于农安县草原站下发的《草原违法行为处罚通知书》和《证明》材料,导致潘家屯村和草原站发生土地纠纷,村民被打伤,

  2015年3月农安县纪检委责成农安县国土局对张伟经营种植的土地进行勘定,农安县国土局出具了勘界图,

  勘界图对该土地分类为耕地和未利用土地(材料附后),面积为371524.8平方米。

  2016年8月小城子乡潘家屯村委会向农安县国土局申请对和小城子乡草原站有争议的371524.8平方米的地块进行确权。农安县国土局宋庭柱和谭春利负责调查处理此案,宋廷柱一拖再拖,2017年2月市纪委介入,宋廷柱不进行详细调查,不以相关法律法规办理,为了包庇袒护小城子乡政府和农安县草原站,国土局下发了《农安县国土资源局关于对小城子乡潘家屯村委员会土地确权申请意见》(材料附后),把村民在大包干后就开荒种的,二轮土地承包时都指给村民的耕地说成是1997年以后村民自发的在草原开荒种地,把有争议的338239.8平方米耕地和未利用土地又确定为国有草原,我们去农安县草原站查询,给我们的答复是小城子乡潘家屯村境内只有66亩其它草地,根本没有草原(材料附后),农安县国土局随心所欲,同一块地一会说是耕地和未利用土地,一会又说是国有草原,我们找到了农安县国土局局长卢群问他为什么同事一块地有两种截然不同的分类,这有你们盖的公章,他说我们的公章可以随便盖,他们这不是官官相护,包庇袒护吗。

  同时宋廷柱又把小城子乡草原站和潘家屯村签署的《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确定为有法律效力,这个《协议书》写的是潘家屯村和草原站,根据《土地法》和《草原法》之规定,土地和草原所有权只有国有和农民集体所有,因此小城子乡草原站(实际小城子乡根本就没有草原站这个单位)不是农民集体组织,它不具备享有土地(草原)所有权,所以潘家屯村和草原站签署的协议是违法的,是无效的,作为国土局应该知道,可他们还说《协议》有法律效力,这不是在袒护小城子乡和邵本龙的违法行为吗,这不是官官相护吗,举报人:戚凤江 电话:15568731648

    标签:农安县 国土资源 实名    编辑:龙芳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