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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房补乱象何时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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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两年,江苏省政府发文给省内各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发放住房补贴,文件要求以1998年11月30日为界,在此之前参加工作的每月补15%,之后参加工作的每月补22%。为什么早工作的反而少7%呢?因为省里认为1998年11月30日之前参加工作的已享受过住房补贴,依据应该是1998年9月24日颁发的“苏政发[1998]89号”文,该文件当时要求省内各地给1998年11月30日前参加工作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发放住房补贴。但实际发了没有呢?事实是大部分地区(县域是重灾区)只有一小部分领导干部参与了房改,享受了住房补贴,绝大多数人从来不知道有房补这回事,更别说享受过住房补贴了。那么,此次各地方政府又是怎样执行的呢?将错就错,一刀切,没有享受过一律“视为”享受过。

  住房补贴本来是好事,促进安居,安居才能乐业嘛!但事实呢?人为制造了不公平。以98年参加工作的和99年参加工作的比较,相同条件下98年的早干一年,收人应该略高,但此次房补过后,99年的反超98年的好几百块。这一切不是因为你工作不努力,不是因为你有什么过错,是因为你在万恶的1998年11月30日前参加工作,是因为你“被视为”享受过住房补贴,实际上在这之前你从来不知道房补是咋回事。并且波及面之大,受冤人数之多,前所未有,全省大概得有几十万吧。

  “不患寡而患不均”,此举一出,怨声四起,许多人以各种方式依法维权,地方政府装聋作哑,不理不睬,甚至威胁恫吓,试图打击报复。上级部门呢,态度暧昧,睁一眼闭一眼,更甚者舔犊情深。

  江苏正在制造史上最大的冤案! (编辑:RMAQ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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