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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丈夫09年结婚后,就把户口迁入他家,落户农村,生有一女,现已6岁;2015年1月17日又生一女,计划生育办不给予上户,说我户口不是农村的,在城中居委会。我拿户口给他们看,他们说:那不算。我就不明白了,户口都不算了,难不成,你一计划生育局说的就算个什么了。太欺负人了。不光这样,交罚款还给我按城镇的标准来罚,一开口就是3万多。我和我丈夫一没田,二没地,上面还有几个老人,有劳动力的现在只有一人。3万多啊,叫我们去哪里找,这要我们怎么生活。计划生育办的,在我生完二孩后三个月,就要我去结扎,我都是很配合的。哪知道,老实人就是这么被算计的。一
我们又不是为了生二孩,才迁移的户口,我的户口也确确实实的落入了农村这么多年,我觉得我们好冤,无处说话,也没有人站在我们的立场上说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