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举揭发
山西省长治市屯留县法院执行局局长李向军,私分屯留县人民法院,2013屯民初字第609号,民事栽定书,民事判决书,民事调解书的执行款300万元,为了达到私分的目的,李向军勾结社会上张喜云(女),欠条40万元,李向军实际支付90万元,蔡荣发与本案无关,打白条,拿走50万元,牛保双与本案无关,打白条拿走20万元。法院不是慈善机构执行款不是慈善基金,李向军更不是慈善达人,那来权力,把案件执行款随意送人!
而本该受法律保护的原告马支毅,却拿不到应享有的权益,终于盼到屯留县法院领导与2016年春节前来家,可失望的是,屯留法院领导行为奇怪,不是彻底解决而是威胁恐吓,逼着马支毅写下,91万元的判决,只支付45万,当时马支毅正在病中,夫人被屯留县法院领导吓得直哭,被迫写下了45万同意结案。
各位领导,李向军无视法律法规,胆敢把本案件的执行款巧立明目,占为己有,马支毅却连栽定书,判决书上91万元应享有的权益拿不到,试问:马支毅要为李向军的私吞执行款的行为让路吗?
李向军曾经在屯留县法院狂言道,判处书在他眼里就是废纸一张,曾向我索要20万元被拒绝,这种无视法律法规,为了自己的利益不择手段,欺压百姓的人,本该惩处,望各部门,各级领导查实,还司法的公平正义。
马支毅一路举报,到现在也只有屯留纪检委一句话,违规不违纪,我无法理解私吞执行款叫违规不违纪。
后附:屯留法院裁定书、判决书、调解书
还附:给原院长的一封 (编辑:RMAQ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