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奇命案被迫维权遭扣上冤假奇案及卑鄙残酷等毒手的全过程》
尊敬的上级领导:
实名举报人: 廖深根、男、汉族、初中、务农、住湖南省岳阳市湘阴县南湖洲镇长福村一组、现合并为百福村。
共有16个合法性及合理性的合法诉求目录如下:
1:在2010年3月29日下车劝架遭殴打致轻伤,报警县110,(分别报警时间18:41:50、19:19:40、20:23:39) 二个多小时不出警,不立案,不抓人等不作为、乱作为及滥作为的行为所导致未处理。
2:南湖洲派出所原教导员宋爱清对2007.11.30号(8.27、9.19)调解的事件一直耿耿于怀,多次勾结当地社会地痞流氓,对我和家人进行威胁、恐吓,非法打击报复及残害等卑鄙手段及行为。在2010年12月11日上午宋爱清再次指使当地社会地痞流氓打电话对我进行威胁及恐吓等恶语,我当时立即向县公安局原局长李自然及督察丰佳良反映情况,未果后,过了十多天最终惨剧的噩耗还是降临。
3:【离奇命案】于2011.7.27号儿子离奇溺水身亡,发现身上有许多奇怪的伤痕及许多疑点,根据尸体外表的伤痕,完全具备他杀后抛尸现场嫌疑,立即报案后,不立案、不侦查等行为。公安及镇政府领导还对受害者家属进行镇压、抢尸、强执火化、强迫亲戚及邻居签名等等的不作为、乱作为及滥作为等行为所造成的后果,逼迫受害者家属我踏上这条艰难的维权之路。
4:在北京维权讨公道多次遭岳阳驻京办领导的暴打、非法拘禁及县公安局2011.12.12号非法行政拘留7天等枉法行为。
5:于2012年3月份在北京维权讨公道,遭岳阳驻京办及当地政府领导暴打及非法拘禁,接回湘阴,当地政府领导颠倒黑白、歪曲事实来诬告陷害,于15号以故意毁坏财物罪被羁押县看守所期间,领导多次到县看守所逼迫我签息访息诉,说签了息访息诉就放我出去,我拒签,领导为了达到目的,县政法委领导指使看守所原教导员祝振良(警号75922)、杨伟(警号07395)、钟建华(警号073964)等干警多次暴打致胸椎12压缩性骨折,骨髓损伤,耽误最佳治疗期,十个月,导致截瘫。
6:我遭羁押县看守所期间,当地政府领导怕我老婆去维权讨公道,他们就釆取对我老婆的威胁、恐吓、策反及捏造虚假事实等卑鄙无耻的手段,多次劝我老婆与我离婚,当地政府领导让我变成光杆司令(于2018.9.14号经县人民法院第二次开庭判决离婚)才导致家庭破裂的主要因素。
7:(1)撤销故意毁坏财物罪、(2012)湘刑初字第102号判决书、(2012)岳中刑二终字第82号刑事裁定书。
(2)撤销寻衅滋事罪、(2015)湘刑初字第328号刑事判决书、(2016)湘06刑终23号刑事裁定书、(2017)湘06刑申7号驳回申诉通知书。因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相符、不靠谱及更不符合逻辑的两起冤假奇案,连办理刑事案件的基本质量标准都故意犯最严重的低级错误,包括法律文书、司法程序及证据等都是不符合法律规定。
8:在2012.12.14号刑满未释放,由于当地政府领导没有达到目的,继续把我关押至17号,非法多关押三天,县看守所连释放证一直未给释放人。
9:在2012.12.17号由县公安局副局长鲁海峰带队、武警、特警、公安、检察官及法官等三四十余人,全副武装,用单架将我从县看守所抬上车,把我丢在七十多岁的父母家里,还把我父亲的衣服扯烂,手被扭伤等暴力行为,便逃之夭夭跑了,对我的病情不问不顾、无任何交待及不管,典型的霸权主义行为。
10:在2014.7.18号去县政法委询问我的诉求处理进展情况,遭县政法委原副书记刘国奇的谩骂及暴打等行为。
11:在2015.1.15号被羁押县看守所期间内,因我对罪名不服,多次找驻所检察官反映情况,遭县看守所干警钟向军的暴打及驻所检察官彭健的暴打及恐吓等行为。
12:在2015.1.15号县看守所违规违法羁押一个胸椎12压缩性骨折,骨髓损伤,截瘫,生活不能自理(从2015.1.15号至2016.6.13号止违规违法羁押)。
13:我遭关押期,当地政府领导怕我父亲替我去维权讨公道,多次遭到岳阳驻京办及当地政府的非法拘禁及身体上的残害等卑鄙无耻的手段及枉法行为。
在2017年9月15日我母亲七十岁大寿不愿做,家人安排去上海、杭州及南京等地去旅游,被当地镇政府及派出所干警四位领导紧追到杭州,把我父母接回来湘阴后,非法拘禁在红树林宾馆期间内,我父亲突然感觉身体不舒服,要去县人民医院检查,遭到镇政府的几位领导强力反对(汪建明、蒋光荣、石建章等四五位领导)他们坚决把我父亲带到县三医院打吊针,打完针后就开始厌食,家人要带我父亲去省医院检查,他们不同意,南湖洲镇镇长郭浩义向我家人承诺“如果你父亲有任何身体上的问题,都由他负责承担”。
因我父亲遭镇政府领导的非法拘禁,再次获得自由后,我还在监狱,家人第一次带父亲去省医院检查后,中南大学湘雅医院出院病历单上写的怀疑药物中,在我父亲生病期间,不顾我父亲的生死,逃避责任等行为。
我父亲在2019.7.18号被残害去世,当时我打电话给南湖洲镇政府书记王树、镇长郭浩义、政法委书记陈勇军及人大 薛辉等领导,但镇政府领导对我父亲的去世的事件置之不理。
14:对(2015)湘刑初字第328号刑事判决书不服,寻衅滋事罪的冤假奇案申诉,湖南省津市监狱领导发现问题后,没有按照《监狱法》第三节:刑罚执行、对申诉的处理之规定和《监狱法》第二十四条之规定,未按程序及时纠正错误;监狱领导作为国家公务员,也未按照《公务员条例》和《公务法》的规定进行处理;而是监狱领导釆取隐瞒不上报及不处理等枉法行为,继续采取官官相护、相互勾结、同流合污、情法不分、无视国法及以权压法等枉法行为来压制、虐待及误导等手段,监狱领导宁愿违规违法把我囚禁至刑满,湖南省津市监狱第五监区变成了恶霸腐败分子最牛的地下黑监狱,老弱病残彻底被监狱领导抛弃,打入冷宫。
15:在2018年7月14日释放后去北京维权讨公道,于17日在北京打印材料被岳阳驻京办的湘阴县领导发现后,当天晚上十一点多钟,我们住在旅店睡觉遭岳阳驻京办及湘阴县领导联系不明身份黑社会六七个人(山东、辽宁、内蒙古等地)花高价钱聘请来绑架及暴打等残酷手段,还有镇政法委陈勇军书记同车一起强行把我们押回湘阴,湘阴县政府严重违规违法拦访及接访,还继续被关在湘阴县城红树林公寓里,安排镇政府四五位领导二十四小时轮流看守着我母子,限制人生自由及非法拘禁等枉法行为。
16:在2015.1.15号上午县委书记黎作风、县政法委书记吴学兵及县公安局李自然局长,无任何法律文书,安排县治安大队及特警七八名干警私闯名宅,用暴力强执将我带到刑警队询问室后,然后治安大队钟华教导员及特警大队冯勇又再次带三四十多人闯进我家里抢走(手提电脑、二部手机、李山镇长写了一张五万元欠条、金戒指50克、医药发票大约四千多元、衣服、电器及维权证据材料等等财物)财产受到巨大的损失,还把我母亲及妹妹暴打,将我妹妹遭非法拘留十日,典型的霸权主义行为,也是他们故意销毁我的证据等枉法行为。
备注: (因经南湖洲镇党委研究决定于2013.11.1号处置受害人购买的赣CB1879半挂车之后,车款本金一直未归,镇长李山于2014年写了一张五万欠条,一直故意拖着至2019.9.20号才支付车款五万元本金已清,但半挂车损失除外;在2015.1.15号原房屋里遭抢走的电脑,所造成的损失7130元,于2020.5.17号经镇政府党委研究决定同意解决“电脑一事”)
综上,因我是维护合理合法权益的捍卫者,也是推动社会进步的贡献者,但在刁官的嘴里变成了非法上访,他们故意把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当魔术来篡改成最牛的霸王法律,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相符,不靠谱及更不符合逻辑的冤假奇案,连办理刑事案件的基本质量标准都故意犯最严重的低级错误,包括法律文书、司法程序及证据等材料都是不合法的,再次遭蒙冤入狱,人权遭到侵犯,人格遭受侮辱等行为,他们不愿及时纠正错误,又怕揭穿他们丑恶等罪行,更怕追责及问责,他们在2012年故意弄虚作假向全国人大反馈虚假的意见表,继续疯狂的釆取卑鄙残酷及霸王法律等手段来逼迫我妥协,企图掩盖他们丑恶等罪行来达到他们的目的,一错再错,导致一案变多案,这主要都是恶霸领导在从中作梗、暗箱操作、专横霸权、耍弄权术、情法不分、无视国法、以权压法及滥施刑罚等枉法行为所造成的后果,更是恶霸领导彻底原形毕露,这就是一部真实的正义与邪恶较量的恐怖记录片。
详见我在监狱所写的五份材料基本内容: 于2017.2.28号写的《离婚起诉状》共四页;2017.5.8号写的《关于维权遭蒙冤入狱的报告》共十三页;2017.5.28号写的《关于我与夏劲松离婚案的请求报告》共二页;2018.2.20号写的《关于我父亲病情的报告》共三页;我还在监狱里向监狱领导分别写了关于监狱未按《监狱法》程序对申诉人处理的五份报告材料,也一直未果。这都是恶霸领导的不作为、乱作为及滥作为等枉法行为所造成的后果,难道这就是新时代、新征程、新气象及新作为吗?毛 曾经讲过: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
此致
捍卫者:廖深根
电话:13762788271
2020年8月20日 (编辑:RMAQ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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