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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巩义四举措加强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

  纳税人报记者 程新政 陈洪干(通讯员 马锡营)为加强城市污水处理费的征收管理,清缴以前年度水资源费,河南省巩义市财政局牵头市住建局、水利局、水务公司、节水办等单位,采取多项措施加强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

  四项措施是:加大媒体宣传力度,树立节约用水的法制意识,促进用水户积极配合缴纳相关费用;明确市住建局为污水处理费的征收主管机关,水务公司、节水办等供水单位为代征机关,完善代征协议和考核办法,按期对代征机关进行检查和考核;清理追缴以前年度应缴未缴的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要求水务公司、节水办将2013-2017年应缴未缴的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清理排查,摸清底子,制定具体的催缴措施;清理污水处理费减免政策。对原有已确定污水处理费的减免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包括减免对象、减免时间、减免标准、减免事由和减免审批机关等内容,重新核定减免事项的合理合法性,进一步规范减免行政行为。

    标签:巩义 处理费 河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