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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协会给鸿茅颁奖 七大媒体发文质疑:讽刺!没底线!冒犯社会!

  12月21日,中国中药协会授予鸿茅药业“2018年度履行社会责任明星企业”荣誉称号。一时间,媒体质疑接踵而来。南风窗称该事件为“2019最讽刺”,新京报质疑协会评选“无序or有偿背书”……

  半月谈

  鸿茅药业获奖:中国中药协会评奖的标准和底线在哪里?

  这样一个社会公信力有明显瑕疵的企业,却被中国中药协会高调授予“履行社会责任明星企业”荣誉称号,让人不由得发问:这样以“社会”为名义的奖项,是否考虑到社会民意真实的反映和判断?如果其确有充足理由,那么标准和底线又在哪里?

  近年来,知名企业、人物评奖引发社会质疑现象很多。之前某些机构出现滥发奖项、有偿发奖等问题,被民政部处罚乃至撤销登记,暴露出这些机构将发榜发奖作为牟利工具的不当行为。这些都应当引以为戒。

  对于行业内企业,行业协会应该扮演指导和促进的角色,而不是将二者变成利益捆绑、利益交换的关系。我们希望看到企业在协会的指导下,担当更多的社会责任,让老百姓获益,同时也希望看到协会评奖抱着慎重的态度,将评选标准等关键信息公开,让老百姓心服口服。半月谈评“鸿茅药业获奖”:中国中药协会评奖的标准和底线在哪里?

  南风窗

  2019最讽刺:鸿茅药业获颁“社会责任奖”

  鸿茅药业在淡出公众视野一年多后,再次被大众关注。这回,它得奖了。对,不是“痛改前非奖”,也不是“痛定思痛奖”,而是“社会责任奖”。眼看它顶着2018年轰轰烈烈的“毒药”风波拿下此奖,这大概就是所谓的“活久见”了。

  所谓社会责任,不全然包括但必然包括对消费者利益的维护,对社会信任的守护。我们不知道一个撇开消费者和公众关切的“社会责任奖”,如何能大言不惭地说出“这是我们行业内的事”。

  我们也不知道,对于一家利用宣传广告中对药物、保健品和食品之间的模糊化定位来营销的企业;一家被25个省市级食药监部门通报违法,违法广告次数达2630次,被暂停销售数十次的企业;一家经历巨大争议后仅仅发了个企业自查“道歉声明”,顺便对产品质量做出简单说明,但对近十年上千次的违法行为只字未提的企业,协会又怎么好意思叫公众别盯着人家过去不放。2019最讽刺:鸿茅药业获颁“社会责任奖”

  新京报

  颁奖给鸿茅药业,评选无序还是有偿背书?

  行业协会代表行业发声,为会员单位争取利益,无可厚非。但还得看到,这不等于该乱背书,更别说,净化行业秩序同样是基本职责。

  事实上,此次事件后,就有不少网友质疑,为何当初涉事企业多次违规时,没见到协会及时出面治理。这种朴素的质疑,是对其职能的精准拷问。作为发奖单位,在舆情发酵的前提下,如果对外界追问敷衍塞责,无视有偿领奖的质疑,拒不公开评选标准,只会进一步引火烧身,损耗自身的公信力。

  不管怎么说,企业要讲社会责任,行业协会同样得讲社会责任。这种社会责任当然不是中药协会回应的那样,只是看“对当地的药农产生多少经济效益、带动多大的扶贫需求、产生多少就业”。因此,各方都需要明白,社会形象和舆论口碑之外,遵纪守法、合规经营,更是底线要求。颁奖给鸿茅药业,评选无序还是有偿背书?

  南方都市报

  广告宣传屡屡违法的鸿茅药酒获奖 需要一个有说服力的理由

  针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情况进行评奖,居然不便对社会透露评奖标准,其中的逻辑让人困惑。诚然,行业协会的自治功能不应否定,类似内部评奖这样的事务完全可以自行开展,但这里有一个前提,即无论如何都不能违背公序良俗。

  具体到履行社会责任评奖,协会当然可以制定自己的标准,但都应该划定一个底线门槛:必须是模范守法的企业才有入选的资格。

  明白了这一点再看鸿茅,还是上述《经济日报》的文章透露:“据统计,鸿茅药酒的广告宣传在江苏、辽宁、山西、湖北等25个省市级食药监部门都曾被通报广告违法,不完全统计的违法次数达2630次,被暂停销售数十次。”这样惊人的数据,让人说什么才好呢?

  “社会责任”不是一个可以轻薄的词汇,“鸿茅”获奖,能否给一个有说服力的理由?媒体:广告宣传屡屡违法的鸿茅药酒获奖 需要一个有说服力的理由

  红星新闻

  鸿茅药业获“履行社会责任明星企业奖” 是对社会的冒犯

  中药协会这次颁奖和鸿茅药业“报警”,有着某种共同性。他们显得过于自信,对事情的后果估计不足。中药协会可能认为,这就是一个协会内部的事务,是协会和企业的合作,在颁这个奖项的时候,协会并没有考虑到“社会”的存在。但是在互联网时代,即便是看守所网页上的“亮点”,也会形成传播效应。

  不管在主观上动机如何,这个“社会责任明星企业”在客观上都是一个反讽。

  中药协会这么颁奖,要么就是不把消费者放在眼里,在本质上恰恰是对“社会”和“公众”的冒犯,不仅不利于鸿茅药业形象的改变,也损害了中药协会作为行业协会的公信力。药酒有没有毒不知道,但是这个奖却是“有毒”的。媒体:鸿茅药业获“履行社会责任明星企业奖” 是对社会的冒犯

  澎湃新闻

  经济学家评鸿茅药酒获奖:慈善责任是追求 但法律责任是根本

  企业社会责任(CSR)并无公认定义但一般泛指企业在创造利润、对股东和员工承担法律责任的同时,还要承担对消费者、社区和环境的责任。

  当鸿茅药酒认为谭秦东在“诽谤”“造谣”时,有人进行了梳理,发现10年间,这款“治病强身”的神酒被通报违法2630次,相当于每个月收到22次通报,其中被暂停销售数十次,却有1186条获批广告。

  关于药酒中是否使用了虎骨豹骨等,假若使用了可能违反国家动物保护相关法律,而假若没有使用有可能涉嫌欺骗广大群众,是否也属伦理上的一大困境?经济学家评鸿茅药酒获奖:慈善责任是追求 但法律责任是根本

  界面新闻

  鸿茅获“社会责任明星企业”引争议,中药协会须公布相关标准

  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评奖,也必然有一套透明的评奖流程,有清晰的评奖标准,这样才能让公众信服,让其他社会企业信服。

  然而遗憾的是,对于鸿茅药业与步长制药据何获得了“社会责任明星企业称号”,我们通过查阅中国中药协会的官网、大会报名表、微信公众号等官方渠道,都未能获知答案。

  于是乎,公众自然会质疑,作为本次评选主办方的中国中药协会以及各承办方单位,究竟在评选时又是如何制定评选标准的呢?除了步长与鸿茅、还有哪些企业获奖,而它们是否又符合大众对其社会责任的基本认知?媒体:鸿茅获“社会责任明星企业”引争议,中药协会须公布相关标准

  新京报

  鸿茅药酒获履行社会责任明星企业奖,“含金量”几何?

  作为行业协会,中药协会推动中药品牌发展当然没错。不过,近年来围绕各类品牌评奖现象存在诸多争议。之前某些机构出现滥发奖项、有偿发奖等问题,被民政部处罚乃至撤销登记,暴露出这些机构将发榜发奖作为牟利工具,通过批发奖项获取暴利,而愿意为此买单的企业则收获了看似高大上的各类奖项,作为未来企业品牌宣传的案例。一个图名、一个图利,导致此类现象屡禁不止。

  正因如此,当下各机构在发奖评选时应秉承更加慎重的态度,做到评选及发奖过程公开透明,经得起各种质疑。中药协会就不能仅仅将鸿茅药酒获奖当成“行业内部的事情“,而应及时回应外界疑虑,将评选标准等关键信息公开。

  与此同时,中药协会与鸿茅药酒对于获奖的回应是一方面,这有助于信息公开,确保公众对其获奖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另一方面,对于目前各类评奖活动,有关部门还应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尤其是严查各种借发奖收取高昂费用的现象,避免再出现奖项只有利益“含金量“而无社会、行业价值”含金量“的怪事。鸿茅药酒获履行社会责任明星企业奖,“含金量”几何?

  新京报

  鸿茅药业成“履行社会责任明星”,这步子迈得有点大

  “社会责任明星企业”是种褒扬性称号,获奖者理应实至名归。如果一方面是公众口碑“不理想”,另一方面却荣膺“履行社会责任明星”,这样的分裂就不仅是寒碜当事企业,而且也会丧失公信力。

  需要说明的是,尽管鸿茅药酒有这样那样的问题,也不该将一个企业、一个产品“一棍子打死”。舆论监督,是希望企业能够反思整改。这次会上,鸿茅药业副总裁鲍东奇介绍了其社会责任理念及未来发展战略,并分享了2018年鸿茅药业在标准化建设、质量与创新、精准扶贫、社会公益方面的实践。鸿茅药业参与扶贫与社会公益,这是好事,但因此就华丽转身为“履行社会责任明星”,此前多年制造虚假广告、被罚数千次的污点俨然一笔勾销,未免显得有些“跃进”。

  说到底,不管是企业还是有关协会,都该懂得,品牌翻身要经历艰苦的重塑过程,而不是忽然拿到一些“荣誉”,社会评价、消费者口碑就上来了。有些事,还得慢慢来。鸿茅药业成“履行社会责任明星”,这步子迈得有点大

  新京报

  社会责任不能“重于泰山,轻于‘鸿茅’”

  有些东西,不是“买”出来的,而是做出来的。在不恰当时候的背书,有时候很容易起到适得其反的效果。这次颁奖,就让社会责任这词“原本重于泰山,最终败给‘鸿茅’”,让该奖项的公信力“轻于鸿毛”。新京报:社会责任不能“重于泰山,轻于‘鸿茅’”

  而如果这种掩耳盗铃的行为不被及时纠正,那可能会对整个行业的信誉产生破坏。(编辑:RMAQ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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