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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为加油使用其他摩托车号牌被查会处罚2000元!

  本网讯(通讯员:唐国军)在涉摩涉电专项整治行动中,一些驾驶人(车主)为了给无牌摩托车顺利加油,私下悬挂其他机动车号牌。然而,一旦被路面执勤交警查处,就会面临20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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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7月1日以来,常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场声势浩大的涉摩涉电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查处骑乘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摩托车(电动车)私自加装遮阳伞、摩托车(电动车)无牌无证无保险等交通违法行为。为确保行动取得实效,大队不仅每天派出大量警力上路查处,还联合有关部门推行“断油”措施,对无牌摩托车或驾驶人不佩戴安全头盔的不提供加油服务。面对这一严厉举措,一些无牌摩托车驾驶人(车主)纷纷耍起了“小聪明”,要么直接把以前报废摩托车的号牌取下来挂上,要么借亲戚朋友的车牌挂上去加油站蒙混过关。就在这些人为自己的“聪明”而窃喜的同时,常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也加大了这一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12月中旬,城区中队民警、辅警在路面执勤时发现一青年小伙子骑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遂将其拦停。检查过程中,执勤人员发现踏板摩托车的号牌可疑,上网一查,得知该号牌竟然是一辆正三轮摩托车的!面对询问,小伙子如实交待是自己从一辆已达到报废年限的正三轮摩托车上取下来擅自挂在踏板摩托车上的,执勤人员当场将车辆暂扣至停车场,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6条第4项、第96条第3款之规定,作出罚款2000元、记12分的处罚决定。

  据常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中队负责人介绍,中队民警、辅警在路面执勤时已查处多起使用其他摩托车、拖拉机号牌的违法行为。对此,常宁交警提醒广大摩托车驾驶人(车主)主动办牌办证,骑车上路佩戴安全头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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