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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管局:酒驾致交通事故较三年前下降25%

  2011年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正式实施,醉酒驾车被认定为犯罪。三年多来,公安机关严格管理、严格执法,从严查处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取得了良好的执法效果和社会效果,全国因酒驾、醉驾导致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较法律实施前三年分别下降25%和39.3%。

  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醉驾入刑”以来,公安机关平均每年出动警力2000余万人次,警车1200万辆次,年均检查车辆、实施唾液或者呼气检测近1亿人次,累计查处酒驾127.3万余起,醉驾22.2万余起。公、检、法机关依法严格办理每一起案件,维护法律的权威。 “醉驾入刑”三年来,全国无一例法院判决无罪的醉驾案件。

  坚持公正执法,人人平等。在治理酒驾中,公安机关不留“暗门”、不开“天窗”,对查获的行为人,不管什么人,只要触犯法律,坚决依法追究;发现违法办案、干扰执法办案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一律严肃追究责任。 “醉驾入刑”三年来,全国公安机关共查处国家公职人员酒驾并抄告纪检监察部门1400余人,以实际行动破除人情、金钱、关系的潜规则,让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增强执法公信力,提升执法的社会效果。

  坚持长抓不懈,形成治理酒驾的新常态。酒驾行为反复性强,公安机关健全完善整治酒驾长效机制,坚持哪里问题突出就整治哪里,什么时间突出就什么时间整治,日常抓、重点抓,不间断地开展全国性、区域性整治,在节假日及重大活动期间部署集中整治。今年巴西世界杯期间,全国共查处酒驾3.4万起,期间,全国因酒驾导致的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17.6%和33.8%。三年来,全国农村道路因酒驾导致交通事故造成死亡人数下降7.3%。公安机关依靠各部门推动建立酒驾醉驾保险费率浮动、单位管理责任倒查等制度,初步形成了综合治理酒驾长效机制。

  坚持舆论监督,引领汽车文明新风尚。公安机关利用传统媒体、新兴媒体和自媒体,广泛宣传醉驾危害和法律责任,及时公布重大酒驾、醉驾案件和名人醉驾等典型案例,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在全社会营造了违法酒驾害人害己、守法出行文明光荣,共同抵制酒驾陋习的社会舆论氛围,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禁止酒驾法令,主动配合支持查验,积极检举、劝阻酒驾行为;广大驾驶人驾车习惯潜移默化发生变化、文明素养明显提升,“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理念深入人心,催生代驾等新行业,充分体现了法律的警示教化作用。

  当前,全国机动车保有量已经超过2.6亿辆、驾驶人数量接近3亿人,今后仍将持续快速增长,我国已进入汽车社会新阶段,酒驾现象仍时有发生。公安机关将始终保持对酒驾“零容忍”,严格执法保持打击力度,不断提高查处水平,不断巩固深化酒驾治理成果,有力地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守法、安全、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标签:酒驾 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