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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环保督察“回头看”:环湖周边旅游地产开发强度仍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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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督察组现场检查陆良县工业固体废弃物集中安全处置工程推进情况。(图片来自生态环境部官方微信号)

  生态环境部官微22日消息,2018年6月5日至7月5日,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云南省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

  截至2018年8月31日,督察组交办的1998件生态环境问题已基本办结。责令整改1218家;立案处罚1399家,罚款4054万元;立案侦查31件,拘留48人;约谈84人,问责1015人。

  督查发现,云南省督察整改虽然取得积极进展,但仍然存在思想认识不到位、整改责任不落实等问题,一些地方和部门甚至敷衍整改、表面整改、假装整改。

  一是一些地方和部门政治站位不高。截至2018年5月,洱海、滇池、杞麓湖等三个流域高原湖泊治理“十二五”规划项目完工率均未达到90%的要求,滇池流域完工率仅77%。中央投资2200万元、计划于2011年投运的玉溪市通海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截至“回头看”时仍未建成。

  二是整改责任不落实。云南省未对整改方案明确的强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任务进行分解,截至2018年5月,全省地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仍有37个环境问题未整改到位。省农业厅对整改工作推诿敷衍,在禁养区畜禽养殖关闭搬迁工作中不作为,截至2017年12月未实质性开展工作。对一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查处问责不力,文山永安环保有限公司长期违法生产,运行记录造假,严重污染环境;丽江古城湖畔国际高尔夫球场违规侵占拉市海高原湿地自然保护区,但当地多次虚报称没有侵占保护区等等;云南省均未及时查处并依纪依法问责。

  三是整改工作存在敷衍应付。红河州及个旧市对重金属污染治理工作敷衍应付,个旧市北部选矿园区仍处于土地平整阶段,厂房、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尚未开工,相关企业难以按期于2018年9月入驻;鸡街片区废渣处置工程尚处于建设阶段,个旧市境内近千万吨冶炼废渣随意堆存,长期得不到安全处置。督察还发现,当地对有色金属行业发展粗放和污染严重问题办法不多、用力不够、能拖则拖,全省173家规模以上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企业中,仅有15家纳入符合行业规范条件公告;而规模以下企业违法改扩建、违法排污等行为屡禁不止。

  四是表面整改、虚假整改问题明显。省发展改革委未按整改要求组织开展中小水电站清理工作,直至“回头看”进驻时才突击安排部署。昭通市对垃圾污染扰民问题重视不够,推进不力,承诺的整改事项未能如期实施,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进展严重滞后,主城区近百万吨生活垃圾倾倒、堆存于废弃矿坑内,时间长达十余年,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引发当地居民反复投诉。

  督察发现,云南省在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方面虽然做了许多工作,也取得积极进展,但环湖过度开发、农业面源污染等问题依然比较严重。

  “十三五”湖泊保护治理规划进展滞后。九大高原湖泊“十三五”规划项目整体完工率仅为20%。阳宗海“十三五”规划6个重点项目进展严重滞后,应于2017年底前完工的环湖截污工程至今尚未建成,其服务范围内每天有6000余吨污水直排环境。列入程海“十三五”治理规划的部分项目存在“缩水”问题,程海镇污水收集处理提升改造工程规划新增日处理能力5000吨,实际计划建设新增日处理能力仅500吨。

  环湖周边旅游地产开发强度仍然较大。大理州划定《洱海流域空间规划》和洱海保护“三线”工作滞后,组织实施的多个旅游发展规划未充分考虑当地环境状况。大理市政府擅自允许在保护区内“拆旧建新”,导致核心区大量违章建设,对洱海水质造成明显不良影响。另外,现行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条例部分规定不够严谨,甚至为违规开发建设开口子,保护优先的原则难以落地,需要及时修订。

  流域内农业面源污染尚未得到有效管控。大理、玉溪等市(州)未严格按照云南省“十三五”生态农业发展规划要求调整种植业结构,洱海、抚仙湖、星云湖、杞麓湖等流域大蒜、蔬菜、花卉种植面积居高不下,面源污染问题突出。2017年洱海流域开展监测的12条农排沟出水总氮平均浓度超标4倍,其中团结沟总氮浓度最高达11毫克/升,超标21倍;纳入监测的12个主要入湖河流断面中,有6个不达标,严重影响洱海水质。

  督察要求,要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对于落实责任不力的问题,要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入调查,厘清责任,并按有关规定严肃、精准、有效问责。(编辑:RMAQW)

    标签:环湖 周边旅游 云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