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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诈骗高发地在哪?广东、上海、福建居前三

  记者注意到,上述数据来源于人民法院大数据管理和服务平台,统计时间为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金融诈骗罪为我国《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五节规定的类罪名,包括集资诈骗罪、贷款诈骗罪、票据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 、信用卡诈骗罪、有价证券诈骗罪、保险诈骗罪等八种具体罪名。

  数据显示,2016年全国法院新收金融诈骗一审案件近1.4万件,2017年新收案件降至1.1万余件,2018年新收案件仅为8400余件。也就是说,近三年金融诈骗发案量同比持续下降,平均降幅超20%。

  在地域分布上,金融诈骗案件收案量排名前三地区为广东(8.43%)、上海(6.64%)和福建(6.50%)。报告指出,金融诈骗案件主要分布于东部地区,2015年东部地区收案量占全国案件总量的62.50%,2016年、2017年和2018年这一数据逐步下降至51.72%、50.12%和48.26%; 中西部地区案件占比逐年上升。2018年全国各地案件均有下降,仅吉林、陕西、宁夏、西藏仍有不同幅度上升。

  报告亦指出,信用卡诈骗罪为金融类诈骗的主要类型,在近三年总量中占比约78%。2016年至2018年,信用卡诈骗罪案件由1.2万件下降至6000余件,信用卡诈骗犯罪风险整体呈收窄趋势。

  值得关注的是,近三年来,信用卡诈骗案件主要涉诉银行为农行(案件量占比22.32%)、工行(20.46%)和中行(15.91%)。其中,发卡量排名前五的工行、建行、招行、中行和农行,其每万张信用卡涉案量分别为0.35件、0.29件、0.11件、0.41件和0.64件,招行涉案风险最低。发卡量排名第10的邮储银行每万张信用卡涉案0.83件,涉案风险排名第一。

  此外,在近三年信用卡诈骗案件中,诈骗手段主要为恶意透支或超过规定期限透支,相关案件占比高达76.43%。骗取或冒用他人信用卡类案件占比为20.41%。报告为此建议,应适当加强失信惩戒和额度管理工作,并强化信用卡信息安全保护。

  报告还指出,排名第二的集资诈骗罪连续两年逆势上升,收案量由2016年的1100余件上升至2018年的近1400件,增幅达27%,集资诈骗风险防控压力加大。(编辑:RMAQ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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