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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冤16年无罪出狱后疾病缠身难找工作 吴春红申请50万司法救助

  昨日(12月21日),河南蒙冤16年后被改判无罪的男子吴春红来到河南省高院,向该院申请50万元司法救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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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春红在河南高院门口

  吴春红告诉记者,自2020年4月1日改判无罪回家以来,他在无辜入狱期间患上的皮肤病、眼病日益严重,出狱后因为看病已经花费了数万元;他尝试去找工作,但因为年纪大、无法办理健康证等原因,一直没能成功。

  “家人以前为我的案子申诉、奔波,也花了不少钱。目前家里负债近30万元。”吴春红说,申请的国家赔偿金还没有最终结论,如今他已经没钱看病了,连基本的生活都成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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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春红身患多种疾病

  根据红星新闻此前报道,2004年11月15日,河南民权县周岗村两名孩童“毒鼠强”中毒,一死一伤,吴春红被认定为因琐事“投毒报复”的凶手。2005年6月23日至2007年10月30日,商丘中院3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吴春红死缓。河南高院3次以“事实不清”为由,发回重审。

  2008年10月,商丘中院判处吴春红无期徒刑;次年7月,河南高院维持该判决。2018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再审决定,认定吴春红犯故意杀人罪证据不确实、不充分,指令河南高院进行再审。

  今年4月1日,吴春红“投毒杀人”案再审宣判,河南高院认为,原审认定吴春红犯故意杀人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改判无罪;当日上午,吴春红被无罪释放。从2004年11月20日被刑拘,到无罪出狱,吴春红被羁押、监禁了5612天。

  被改判无罪后,吴春红向河南高院申请国家赔偿1872万余元,包括人身自由赔偿金972余万元、精神损失赔偿500万元、误工费和补偿费200万元、相关医疗费用200万元,以及伤残赔偿金等。

  今年8月,河南高院作出《国家赔偿决定书》,决定赔偿吴春红人身自由赔偿金194.5961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68万元,共计262.5961万元。

  对这一赔偿金额,吴春红及其家属表示不满,向最高人民法院递交国家赔偿复议申请书。吴春红及其家人认为,精神损害赔偿金太低了,“16年的冤狱,只有68万元的精神损害赔偿金。”

  此外,吴春红说,他在监狱期间患上了眼病、银屑病等,由于治疗被耽误,病情严重,目前右眼已经几乎完全失明,“右眼什么也看不见,只有白蒙蒙的一片光。”他向河南高院申请相关医疗费用200万元,亦未得到河南高院支持。

  目前,吴春红申请国家赔偿一案仍在等待最高人民法院作出最终的赔偿决定。

  记者获取的吴春红《司法救助申请书》内容显示,吴春红称,目前家里负债近30万元,“父母70多岁还要赡养,我一身的病跑了很多地方看病……现在家庭经济困难,无钱看病,特向河南高院申请司法救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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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春红向河南高院邮寄司法救助金申请材料

  吴春红告诉记者,昨日(21日)在河南高院,由于未能联系到法官,河南高院相关工作人员无法接收其申请司法救助金相关材料,他已通过邮寄方式,向河南高院相关法官、立案庭邮寄相关材料,“希望相关部门能及时处理。在国家赔偿金没有下来之前,让我们一家人能够渡过眼前难关。” (编辑:RMAQ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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