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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叶县:把课堂搬到庭审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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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网讯(通讯员:李国彬 通讯员王洋 王少军)“被告人对起诉指控的罪名是否有异议?”9月13日上午,河南省叶县人民法院对刘某某涉嫌职务侵占、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一案进行开庭审理,河南省叶县纪委监委组织30余名纪检监察干部到法院庭审现场参加旁听,他们认真倾听公诉人、辩护律师的举证质证,时而低头记录法官的询问和证据采信过程,在“零距离”观摩中体验学习,全面提升办案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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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提升纪检监察干部懂法用法能力水平,推动实现纪法全面贯通、法法无缝衔接,在开展一对一“传、帮、带”的“导师制”培训的同时,河南省叶县纪委监委把学习课堂搬到庭审现场,组织纪检监察干部走进法院的审判庭“听案”,以听促学,变庭审现场为“业务课堂”。

  “通过庭审旁听,现场感受诉辩双方的激烈交锋,让我对证据标准的把握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在今后的的工作中我会更加的严谨与细致,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

  “我发现了案件办理中一些容易忽略的问题,对证据链的完整性和逻辑性也有了更深的认识。”

  “我对纪检工作有了新的认识,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会更加重视证据的收集……”

  庭审结束后,大家意犹未尽,对旁听学习感触颇深。在返回单位路上,大家就旁听庭审后的心得体会、办理案件中容易出现的疏漏与薄弱环节以及今后工作中需要注意和改进的地方等进行深入交流讨论。

  “将业务培训课堂移至法院庭审现场,通过‘零距离’的旁听,去查找自身在案件查办中的薄弱环节,有助于办案人员转变思维模式,树立纪法贯通、法法衔接的意识,快速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履行双重职责能力。”该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蔡雁飞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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